按照《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》的第三章招生计划的第十一条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农业工程类专业分流试行办法,依照“自主申请、遵循志愿、成绩优先”的原则,开展大类专业分流工作。专业分流时,尊重学生的申请志愿,以填报的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;同等志愿下,按学生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,依次确认专业。
结果如下:
2022级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(农自221) 35人
校昊阳 王璐璐 范家政 杜鑫研 高 昂 董益克
卢绍宇 刘国富 管 毅 张灿灿 许 天 裴龙鑫
王耀国 翟庆航 董昭锦 李金瑞 岳子涵 卫晨鑫
王 昶 查 志 薛亿杰 汤昀祥 朱 洵 庄天利
张铭哲 窦孟涵 孙成博 李嘉硕 王 浩 赵舒豪
李浦瑞 张世豪 赵帅虎 孟子扬 熊东庆
2022级农业电气化(农电221) 26人
张 康 柴超越 朱英杰 王家鹏 张雅晴 卢卓琳
顾正莹 胡欣欣 刘家铭 毛文涛 王文杰 刘昌鹏
黄 鑫 刘昊坤 张圆宵 田紫婷 宋振胜 唐 帅
杜艳波 古绍杰 陈麒宇 陈立愿 吴炳坤 陈逸凡
张 良 李 韬
2022级农业水利工程(农水221) 15人
孙晓晴 李佳欣 朱 杰 谢方佑 袁 洋 张 阔
王雪松 王明宇 宋明杰 李立夏 黄 茹 张恒博
丁艺浩 田子衡 黄国林
公示期为三天(2023年3月23日-3月25日),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,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(陈老师0379-64877807)。
公示期无异议后,报教务处备案,学生专业经分流进入专业后其学费、学制、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。
农业装备工程学院
2023年3月23日